臺州“營改增”試點期間為航運企業減稅579萬元
來源:上海強生搬場運輸有限公司 時間:2016-09-18 查看次數:
近日,從臺州市港航管理局獲悉,2012年12月1日至2013年4月1日,臺州“營改增”試點期間為航運企業減稅579萬元。
自去年12月1日,臺州成功啟動“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以來,全市航運企業試點工作有序推進,社會反響良好,效果逐步顯現,對航運業轉型升級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據悉,全市69家航運企業順利參加納稅人申報(除9家企業無運力和4家企業船舶被海事法庭扣押外),申報率達到100 %。
統計顯示,69家航運企業中,36家企業為一般納稅人(包括客運企業2家、液貨危險品運輸企業9家),33家企業為小規模納稅人(包括客運企業1家、液貨危險品運輸企業1家)。臺州航運企業實施“營改增”后共入庫稅款868.2萬元,其中23家一般納稅人企業稅負比試點前有不同程度降低,占企業總數的33.3%,共減少稅賦639.7萬元,單家企業減少稅賦最多為232萬元;40家企業稅負與試點前持平,占企業總數的58%;6家一般納稅人企業稅負比試點前有不同程度上升,占企業總數的8.7%,共增加稅賦60.7萬元。
自2012年8月以來,針對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在北京等8省市開展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精神,臺州港航系統成立“營改增”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專門抽調航運專家組織開展抽樣測算,對代表全市82家航運企業中的17家(按經濟性質劃分國有企業4家、民營企業13家;按經營范圍分:普貨運輸企業9家、液貨危險品運輸企業3家、港口企業1家,旅客運輸、集裝箱運輸、船舶代理、船舶管理各1家)進行“營改增”稅負變化測算,提前做好基礎性工作,為后期穩步推進“營改增”政策創造良好的實施環境。
多年來,臺州航運業發展一直走在全國前列,并受到當地政府的高度重視與扶持。2012年11月30日,“營改增”政策實施前夕,臺州出臺《關于進一步促進航運業健康平穩發展的通知》,鼓勵發展大噸位船舶,對企業新建或新購(船齡5年以內)2萬載重噸以上自有船舶,一次性給予財政補助;同時要求金融機構加大對航運業融資政策的支持力度。通知還要求,認真貫徹落實“營改增”政策落實,切實減輕航運企業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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